Wednesday, 4 March 2009

【转载】 評論:楊易‧霹州政局挑戰三權分立

霹雳州的闹剧是一个危机,也是一个认真行使三权鼎立的契机。问题是相争的两方似乎都不在乎用什么样的代价都要夺取州政权,心思时间都花在争权夺利中,把更紧迫的经济问题凉在一旁。

大佬,选民选了你们出来是要你们做工的,管你从哪个阵营出来。

评论来源: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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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楊易‧霹州政局挑戰三權分立

評論 2009-03-03 18:29

霹州政局發展到“在停車場大樹下召開州議會”,已經變成了一場鬧劇。莊嚴的人民議會竟在兩個政黨爭奪州政權之下,淪為兒戲。

這是叫人痛心疾首的事。

大馬一直沿襲著英國殖民政府留下來的憲法和制度,雖然獨立後在某些細節方面有所調整而更改,但整體上並無太大變更。以英國百年民主進程,大馬可以說是“坐享其成”。本來只要在原有體制上以“迎合國情”為前提,照說是不可能發生今天霹州議會這等讓人搖頭之事的。

表面上一片混亂,各造權力定位不明,以致演變成各說各話,完全沒有章法可言。從霹州蘇丹簽准讓國陣執政州政權開始,憲法就在民聯和國陣的律師和眾多高官“一部憲法,各自闡述”的情況下,把整個州議會弄得無法運作,各異的說詞和對法律的解釋,更讓人民看傻了眼。

到底誰最大?這是一般人對霹州政局最簡單的問題。當然,我們都知道憲法最大,至高無上。可是紛亂的情況發展,卻告訴我們,事實不是這麼一回事。

兩個都自稱合法的州務大臣,誰最大?州議長的禁足令,可以提上法庭挑戰,議長權限大還是法庭權力大?首相叫被禁足的議員去報警,是警方權力大還是議長的裁決權大?霹靂議長西華古瑪被禁止進入州議長召開議會,到底憲法又賦予警方多大權限,以至“執法機構可以駕凌立法機構”之上?

林吉祥說錯了,這個在大樹下召開的緊急會議,並不是“大馬和霹靂民主歷史上光輝的一章”。這是民主的黑暗篇章。當一個民選,而且當下仍然合法的議會無法在會議廳召開,民主還存在嗎?莊嚴的州議會如今形同小孩玩泥沙,還有何尊嚴可言?

我們感到吃驚的是,今天的霹州局已非政治權力之爭,它已經延伸出一個很壞的示範,就是執法和立法的分權已經發生混亂。如果這種情況和做法越鬧越大,對國家絕非幸事。警軍保持中立是民主國家的基本,否則勢必引發出難以預估的不良後果。

今天警方阻止西華進入州議會,是因為州秘書署的通知。可是霹州大臣贊比里表示“通告不是我發出”,那又是誰下達的命令呢?這種充滿神秘卻又沒有訊息源頭的情況,其實很可怕,因為這會讓人產生另有權力單位在操作的聯想。

其實霹州政權變天事件,不但衝擊著大馬的民主制度,以及人民對現在政客的失望,我們要關注的一點,這次事件,也嚴重地挑戰著我國三權分立的體系。如果處理不善,其勢必形同當年開除法官事件,再一次讓政治權力駕凌一切。最終民主將會死在高度權力集中的手掌之下。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楊易‧2009.03.03

众人皆睡我独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