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8 August 2007

破晓时分

菊花红豆

好料要分享,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

食用分量:3-4人

材料:
红豆——不满1饭碗,大约3/4左右。
红枣——6粒
菊花——随心适量
蔗糖/冰糖/石蜂糖——随心适量
烧水——2公升

用茶匙把红枣破开两半(偷懒也可以,如果你打算煲久一点),然后把所有材料倒进电子砂煲(Slow cooker的中文名称到底是什么?慢煮煲?),大火煮大约2-3个小时或更久(看你喜欢多糜烂的红豆),熄火,摊凉。

这里边麻烦的东西是煮后的菊花如何处理,我个人是用汤匙一个个从汤里挑出。或许用小布袋包起才放进煲会更好?这也是为什么我说放菊花时不要贪心,适量就好。

当然你也可以在煮剩到后面的半小时内加入1或半汤匙的砂古米,然后在一天内吃完,不然红豆汤会变成红豆糕

至于用蔗糖、冰糖或石蜂糖完全看个人喜好。用石蜂糖煮的会带(非常)少许的苦味。

味道如何?当然是一级棒囖。^^

还看什么?动手啦!没听过“临部落而羡红豆,不如归家煲汤”吗?

Friday, 24 August 2007

不要吓我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Chief Justice)建议“从(已故)阿末伊布拉欣的看法与角度”, 探讨修改民事法(Civil Law)第3和第5条文

注:
1. 阿末伊布拉欣的目的是要把回教法(Syariah Law)置于最适当的地位,进而振兴回教法律,使它成为大马,甚至是国际上首要的法律制度。(来源
2. 民事法第3条文规定各州法庭彩行英国的习惯法及平衡法(Common Law of England),若我国的法律条文有所遗漏,就可引用英国的习惯法来审案。(来源
3. 民事法第5条文说明任何兴讼及争论所采用的法律,必须和英国实施的法律一致。(来源

这里有一些相关的新闻和看法。(英文的在这里

我个人不赞同这项建议,虽然我只是一个普通百姓,对法律的认识非常的肤浅;可是我知道如果动摇一个根基的后果会是不堪设想;何况那是建国时大家同意下来的游戏规则。而且宪法不是说回教法只能用在回教徒上吗?

Wednesday, 22 August 2007

肯定不会拿去烧

中元节就到了,你印象中的纸扎模型是啥样的?粗制滥造用来烧掉的东西?鬼片里用来制造恐怖气氛的道具?

中国有个强人就用纸扎了个电影版大黄蜂(bumblebee),而且是还能活动的那种。真有够恐怖!

http://wonderdasher.blog.sohu.com/59275208.html

Tuesday, 21 August 2007

你注册了吗?

http://daftarj.spr.gov.my/daftarbi.asp

无论你是不想小人得志、肥水不流外人田或只是想选个比较可能不是番薯种的榴梿——去注册吧!千万不要放弃选榴梿的机会然后又在过后的五年里骂管家的干得一团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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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注:如果这一次注册了但没进到选民册也别放弃,下次好了。我注册了两次才成功;第一次不知怎的就是没进到,虽然当时和我一起注册的屋友就没有这样的问题。不知道能不能起诉SPR要他们道歉,毕竟是他们的过错,害我错过了一次大选投票的机会。

Wednesday, 15 August 2007

Upside-Down-Ternet

有人偷用你的wifi?除了加密,其实你也可以恶搞。比如

1. 把他的traffic全都转到某个网站(文中建议的《猫猫大战》太有教养了,应该转去那些会死命pop窗口一直到他的系统挂掉的那些)。
2. 用transparent proxy + mogrify对他游览的图片加工
3. ……(这个有点过分,我不在这说。)

http://www.ex-parrot.com/pete/upside-down-ternet.html

噢,忘了说你需要一个linux/bsd或者任何一个unix variant来做这个。

Friday, 10 August 2007

执到宝

舅舅搬家时留下了蛮大部分的家具、藏书和杂物。昨晚我又有新发现,就是这个好玩的东西

拍出来的效果——有够花俏的。

Wednesday, 8 August 2007

邦咯岛

船坞


海上孤舟


废墟


害羞小鱼郎



水上人家


谁知盘中鱼,条条皆辛苦。